去年以来,关于医保药品迎来了非常多好消息,有不少救命药都降价了。
然而,据央视新闻的一个报道,浙江一患者在看病时,医生开的药虽然都是医保内用药,却没得报销。
这是为何?
01
首先来看一下新闻的大概内容:
2019年,张培爽(化名)的父亲因肺移植术后感染,在无锡市人民医院住院,先后购买了50多万元的自费药物。
住院期间,家人光购买特效抗生素“锋卫灵”就花了近30万元。
然而,在寻找替代进口药的过程中,家属发现,“锋卫灵”在国家医保目录中。
但是当初,院方却以没进这种药等原因,要求患者自费去医院一楼的康达药店购买。
医保报销需要患者提供缴费清单,由医院在病人出院时开具。
如果去外面的药店自费买药,意味着张培爽父亲所使用的近30万元的“锋卫灵”无法医保报销。
除此以外,还有白蛋白等多种药物都在医保目录内。
张培爽的父亲已在2020年4月去世,因用药问题,其将医院和药店告上了法庭,要求赔偿医疗费44万余元。
据了解,张培爽的父亲两次住院期间,自费购买药品花费在法庭上被确认为52,4955元。
02
这种情况相当常见
目前,这起被指系“‘以医保问题起诉医院’第一案”的案件,还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但该案背后的问题却非个例,多家医院医生和业内人士表示,因医院无医保目录内药物库存要求患者自费院外购买,这种情况相当常见。
对此,很多人可能会问,这岂不是与国家医保政策背道而驰?
而据新京报的报道,实际还得分具体情况看:
假如医院有药却不开给患者或要求自费,当然违反相关政策;
可若医院无药,那就是药品供应问题——市场因素复杂,药品不能及时供应,也是在所难免。
此外,有业内人士告诉总台央广中国之声记者,其根本原因:医院有医保控费考核和药占比的要求。
控费考核可以简单理解为控制医保使用的额度。
虽然国家医保局曾发文要求各地不得以费用总控、“药占比”和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等为由影响合理用药需求。
但在现实生活中,患者总会遇到各种实实在在的问题。
03
不得不说,上述现象本身是有好多因素造成的,此处姑且不去评论,因为短时间之内也改变不了。
但是对于我们个人来说,是可以马上做出改变,以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在自己身上的。
比如,在缴纳医保的基础上,加强自身保障,配置一定的商业保险,比如百万医疗险、重疾险、意外险等。
医保是最基础的保障,我们不能只靠医保。在医保目录的药尚且如此,更何况不在目录内的呢?
重大疾病的发生会产生两块费用——直接医疗费用和间接费用(包括护理费,营养费,康复费,收入损失等)。
社保只能报销部分直接医疗费用,还有很多自费药是不属于报销范围的。
而间接的医疗费用才是无底洞,这部分的费用社保基本上报销不了,此时商业保险就可以起到补充作用。
写在最后
商保是对社保最好的补充,一个完备的家庭保障,社保、商保缺一不可。
社保+商保,才能在任何时候都给我们从容面对生活的勇气,给我们一个更加确定的、富足的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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